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中煤)開展了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26年2月6日,二十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8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26年3月20日向中國中煤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傅自應通報督察報告,中國中煤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樹東作表態發言,中國中煤總經理高士崗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萬勁松,督察組有關人員,中國中煤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二級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中國中煤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努力提升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中國中煤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煤炭與煤電聯營、煤電與可再生能源聯營模式,推進煤炭安全、清潔、高效開發利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體系,出臺生態環保、節約能源等制度,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工作機制。努力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實施煤電節能降碳改造,供電煤耗下降8.5克標準煤/千瓦時,累計建成智能化煤礦46座。持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治理,2265萬千瓦在役煤電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動礦井水資源化、循環化利用,推進煤矸石綜合利用,在小回溝等煤礦開展井下固體充填試點工程。
中國中煤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27件群眾舉報問題均已辦結或階段辦結。
督察指出,中國中煤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對標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對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工作仍有較大差距,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中國中煤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理解不夠全面深入,在解決問題方面動真碰硬不夠,工作打折扣、搞變通。思想認識不到位,雖然每年印發管控重點問題清單,但未配套行之有效的督辦問效機制,壓力傳導不夠。相關部門落實“一崗雙責”要求不到位,煤炭板塊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未得到及時解決。監督考核寬松軟,個別重點污染治理項目未按期完成,但考核時被認定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華昱公司國強煤業連續兩年受到環保行政處罰,但年度考核均未嚴格扣分,部分基層單位還存在遲報瞞報行政處罰問題。
二是綠色轉型推動不力。新建項目未嚴格落實環保要求,九鑫焦化技改項目未按環評要求同步設計、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個別電廠未落實煤炭消費替代要求。違法取用水問題突出,一些企業用水方式低效粗放,超量取水、違規用水等問題多發頻發,中國中煤位于黃河流域的企業中,有18家多次因違法取用水受到行政處罰。落后產能設備淘汰滯后,一些部門和部分二級公司履職不到位,集團公司仍有多臺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未淘汰,個別不符合節能環保標準的煤電機組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淘汰。
三是污染治理問題突出。大氣污染物排放管控不力,部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未有效發揮作用,仍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個別應于2023年完成整治的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仍未完成,一些煤化工企業違規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大氣污染處理設施。水污染治理問題突出,有的企業將不能穩定達標的礦井水稀釋后排放,有的企業長期違規外排高鹽礦井水。固體廢物管理問題多發,一些煤礦違規將煤矸石交由第三方公司處置,黃巖匯煤礦違規占地填埋煤矸石,一些煤化工和煤電企業灰渣管理不到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有的企業通過虛假標記設備故障,將超標數據篡改為無效數據,有的企業放任第三方公司憑空編造數據出具虛假監測報告。
四是其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些煤礦礦山生態治理滯后,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不落實。部分項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實不到位,違法占用破壞草地、違規超量挖方問題突出。一些企業環境風險隱患較大,有的公司高濃鹽水回抽治理進展緩慢,有的企業事故應急池長期被占用。
督察要求,中國中煤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央企業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實現綠色低碳轉型高質量發展。要加強工作領導,健全考核體系,壓實各方責任,提升環境守法意識。要推動煤炭綠色開采,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抓實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守牢環境安全底線。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中國中煤應根據督察報告,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程序和權限分別移交國務院國資委及中國中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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